各学院:
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大综 [2023] 12号,以下简称《竞赛办法》)规定,现面向全校启动2023至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科竞赛加分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科竞赛工作的老师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下发正式的竞赛加分名单给各学院教学科进行加分。
一、具体流程
(一)关于A类赛事获奖的加分申请
1.在第十三届“挑战杯”福建省创业计划大赛获奖和2024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奖的可申请;
2. A类竞赛的加分申请由职能部门组织认定:
(1)属于第十三届“挑战杯”福建省创业计划大赛获奖的加分申请,由校团委组织认定,请各学院按校团委的相关要求执行。后由校团委统一将该项赛事申请加分的名单报送给创新创业中心汇总;
(2)属于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获奖的加分申请;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认定:已被推荐参加国赛的团队,创新创业中心相关老师将逐一书面确认是否申请本轮加分;未被推荐参加国赛的团队将统一申请本轮加分。
(二)关于B类赛事获奖的加分申请
B类竞赛的加分申请由各所在学院组织认定:
1.获奖竞赛项目必须属于《集美大学2024年A、B类学科竞赛目录》(http://cxcy.jmu.edu.cn/info/1007/2531.htm)中所列的B类竞赛项目;获奖时间在: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9月1日(以奖状或官方发文落款时间为准)期间的项目可提出申请;
2.申请加分的分值须符合《竞赛办法》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
3.如获奖项目已经享受过2023至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加分,将不得再申报本轮加分;
4.各学院对2023至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5.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19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加分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创新创业中心单位账号邮箱,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上这部分同学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送创新创业中心(尚大楼1218室)审核,联系人:谢志辉、苏雪红老师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6. 根据《竞赛办法》, “课程加分实行申报制”,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在按照所在学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学院提交材料,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加分资格。
二、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中心:谢老师6182398,苏老师:6180926
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1.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申请课程加分部分节选)
2.加分申请表
附件1:
集美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节选)
申请课程加分部分的内容
六、激励措施
9.对参加A、B类竞赛获奖的学生给予理论课程成绩加分。课程加分实行申报制,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应在相关责任部门组织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同一项目同赛事不同层次的获奖原则上取最高奖对课程进行加分,且仅对该获奖项目参赛赛程内一个学期的理论课程予以加分。若申请人在同一学期内有2个及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项目,则仅能选择其中一个获奖项目提出加分申请。对获得A类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当学期每门理论课程加20分,单门成绩封顶90分;对获得A类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三等奖的当学期每门理论课程加15分,单门成绩封顶85分。对获得A类省级三等奖B类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当学期每门理论课程加10分,单门成绩封顶80分。